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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1-28

團購平台不該壓榨商家,沒有他們你什麼都不是


 

之前筆者發表了一篇與團購相關的文章〈團購網怎麼樣才能更好?合作發揮綜效、結合適地性服務〉,有位讀者回饋了他的想法。大意是說平台業者的收費不合理,讓供應商沒有對等的收益。

其實,平台模式的電子商務,主要就是在提供買賣雙方的撮合與交易的服務,其成功的基礎在於消費者與店家的數量。而如何招攬商家與吸引消費者,就是平台的價值所在,其管理能力也是讓三方皆贏的關鍵。

團購平台透過與供應商或中間人的合作,把線上的消費者導向實體的商家。因此,會透過商家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抽成,通常比率為 30% ~ 50%。外加有些平台業者在推出促銷讓利活動時,會要求所有供應商在活動期間需提撥淨銷售額的成數給平台業者,做為對活動的支持;也有平台者要求供應商必須繳納品牌服務費等等。

因此,對於供應商來說,若再加上本身的營運成本與所提供的折扣數,要獲得利潤是相當不容易的。

目前加入團購平台的供應商以中小企業居多,他們對於市場資訊的掌握度不足,往往為了爭取訂單採取削價競爭,或是採取錯誤的行銷方式導致獲利有限甚至虧損。

然而,加入團購的重點應該在於能否將淡季或是非業績的尖峰時段的營收提高;而不是因為加入團購之後,發生新顧客排擠老客戶,或是在尖峰時段因人力不足造成顧客滿意度下降的問題。

價格或許是吸引消費者願意團購的最主要因素,但若只是講求低價格,供應商是無法長久配合的,而沒有商家的平台業者勢必無法立足。

因此,商家或供應商最好將團購當成是一種行銷的手段,藉由團購來增加商品的曝光度、提升自身品牌的認知度,與增加銷售的機會。除了吸引新顧客之外,還能讓他們再次消費。

平台業者的優勢就是擁有許多消費者與商家的名單。若平台業者能夠善用這些資源,就可以協助商家尋找潛在客戶、同時協助消費者以最適價格尋找符合所需的商品。

最重要的是,找出自己的定位。例如,當有人提到 PayEasy 時,會想到女性用品;提到 Groupon 就想到團購等。如此,平台業者、供應商與消費者就都能各取所需。

新聞來源 : TechOrange科技報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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