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為何要在路面安裝反光標記?
- 2. 反光標記是不是越大越好?
- 3. 360度強化玻璃反光標記有何特點?
- 4. 何謂強化玻璃?
- 5. 玻璃強化的程度如何分別?
- 6. 全強化玻璃與半強化玻璃有何不同?
- 7. 為何有些半強化玻璃亦可通過CNS13762之檢測?
- 8. 何謂鋼球衝擊試驗?馬路上並沒有鋼球,為何需要鋼球衝擊試驗?
- 9. A-666太陽能警示標記也是強化玻璃嗎?
- 10. 全強化玻璃為何優於手工半強化玻璃?
- 11. 強化玻璃反光標記常造成打滑,影響機踏車騎士安全?
- 12. 國家標準CNS13762是如何訂定出來的?
- 13. A-666太陽能閃光警示標記之優點為何?
- 14. 玻璃反光標記裝久了會“變黑”?
一般熱拌樹脂在下雨的夜晚無法反光,(小玻璃珠凸出標線只有0.1~0.3mm),造成駕駛人無法辨識標線的致命缺點,而一般路面標記具有凸出路面適當高度的反光面,不論晴天或雨天的夜晚,都可彌補標線的致命缺點。
反光標記其功能主要作為反光警示及道路引導用,並非作為道路阻絕之用,其尺寸太大、太高,反而造成危險,以高度而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52條規定:
一般道路:反光標記高度不得高於2.5公分。
高速公路:反光標記高度不得高於1.9公分。
目前很多道路的大型車道屏或鋁合金反光標記,其高度7.5公分或4.5公分,全不合乎法規要求,而且某些鋁合金材料不佳,經車輾衝撞斷裂後,形成銳利的尖角,很容易刺穿車胎。
符合CNS 13762的360度強化玻璃反光標記在國內很多大小道路工程已被證實是最耐用,最經濟的路面反光標記,以中山高速公路之實際評估,其壽命為傳統塑膠反光標記的10倍以上,而且360°反光,任何危險彎道無死角,為一般平面反光標記所不及,且不易積塵土,不易脫落,無稜角,行車順暢,萬一破裂時,形成極小的顆粒,不會傷及車胎。
(1)物理強化:即熱處理強化方式,一般用在較厚的玻璃(厚度3~100mm),處理速度較快。
(2)化學強化:將玻璃浸入KNO3中,利用離子交換方式,增加表面強度,一般用在較薄的玻璃(厚度2mm以下)處理速度很慢,但以霧燈來講,熱強化較為經濟,且效果較佳。
一般厚度薄的玻璃(厚度5~10mm)很容易以熱處理強化方式來達到全強化玻璃其特徵為高強度(包括抗壓強度和衝擊強度),萬一破裂時則形成很小的顆粒不會傷車胎。但是很厚的玻璃(厚度50mm以上)如果單以熱處理加以強化,抗壓強度可能足夠,但表面抗衝擊強度則明顯不足,所以如果將厚玻璃在高溫時先做熱強化,在較低溫時再做化學強化(離子交換的方式),如此再厚的玻璃也可以逹到全強化的效果。
以360∘玻璃反光標記為例,市面上有些以傳統坩堝窯方式熔解,再以古法及簡單的設備做熱處理強化,並無法達到全強化的效果,一般稱之為半強化玻璃。
(1)鋼球衝擊試驗
以1.04公斤的鋼球,由1.5公尺高自由落體,衝擊玻璃之正中心如果衝擊後玻璃表面無任何破裂的痕跡,則為全強化玻璃。如果衝擊後玻璃表面產生直徑3mm以上的破裂痕跡,則歸類為半強化玻璃。
(2)抗壓試驗
以相同之尺寸之樣品及相同之測試方法,一般全強化玻璃之抗壓強度為半強化玻璃的1.5~2.00倍左右。
(3)經試驗後,全強化玻璃之顆粒很細,而半強化玻璃有時呈現銳利的塊狀,而可能刺破車胎,造成公共危險。
半強化玻璃大都無法通過CNS 13762之鋼球衝擊試驗,不過有些人在玻璃表面塗上一層無色透明漆或鍍上一層透明薄膜,可以達到減緩鋼球衝擊之目的,如此有時可以通過檢驗。不過這是欺騙的行為。雖騙得過客戶,但是在公路上無法欺騙各種大型車輛。(在檢驗時,若先以溶劑或汽油等可以輕易的洗掉這層薄膜)
CNS13762 93年新修訂版7.2.6節己規定:半球形凸出部份不得塗覆,黏貼或墊上任何材料作為緩衝物。
8. 何謂鋼球衝擊試驗?馬路上並沒有鋼球,為何需要鋼球衝擊試驗?
大型卡車之後輪,一般都由兩個車胎併在一起,這兩個車胎之間隙常常會卡住一些尺寸不一的石頭,當這種車輛在高速行駛時,這些卡在車胎間隙的石子有時會直接輾壓到反光標記上,其衝撞的效果可用鋼球在一定高度自由落體來模擬。如果可以承受鋼球某一定重量,某一高度的衝擊。則萬一有卡到石子之車輪輾壓撞擊時,則玻璃反光標記,比較不容易破裂,避免表面產生許多小破洞,而影響反光功能。
A666外殼也是全強化玻璃,其強度為其他仿冒品的2倍以上。
A666產品之單價高,內部零件貴,如果採用劣質的手工半強化玻璃,不但產品很容易破裂,不具任何經濟或安全效益,而且破裂後產生的尖銳玻璃塊,可能刺破車胎造成危險。
經過高壓強化的玻璃,理論上不容易破裂,萬一因怪手或壓路機壓破時,也呈現小的玻璃顆粒,對人車不易造成二次傷害。
但某些以傳統坩鍋窯手工製造的玻璃反光標記因品質不穩,在箱內自爆,或者在安裝時,標記接觸到高溫瀝青膠時,偶而會造成自爆,施工人員需戴護目鏡或手套,所以使用合乎CNS13762之產品較有保障。
國內在17年來,有數百萬個安裝實績,並未聽過摩托車因玻璃反光標記太滑而滑倒,並且造成國賠之案例,但是有些匿名的檢舉函無法查証,應是其他業者所為。
不過我們建議,在城市內的白色邊線,還是不要安裝標記,其理由:
(1)光線亮、車速慢,沒有必要。
(2)大多的住家、商店緊臨白色邊線,裝設標記,反而造成人員出入之不便。
但是在山區道路(有斷崖或排水溝時),或快速道路的邊線,仍有裝設的必要。另外為了消瀰「可能會滑」的疑慮,本公司己開發出高度只有14mm,具防滑效果的玻璃反光標記,可做為邊線的另一種選擇。
此一產品在國內已被使用十多年,早期由於沒有國家標準,各廠商的規格沒有統一,在公開招標之過程,常被相關業者懷疑規格有問題,而造成使用單位的困擾。
但是交通部運輸研究 所在民國83年到85年針對此產品廣邀國內外業者共同參與一項為期兩年的「研究」,並實地試裝一年,作出重要的結論。接著中央標準局召集國內產、官、學界前後召開三次會議,而訂出中國國家標準CNS13762,在民國85年9月26日公佈實施,並且在民國89年、91年、93年三次重新修正,使更趨完善。民國88年政府採購法實施後,更是成為完全符合採購法26條規定之路面反光標記。
但也因而引發其他材質的路面標記業者的憂心,以正面或側面方式製造糾紛,使很多單位不勝其擾。
但360度玻璃反光標記經過12年國內數百萬個的工程實績,早被証實為全世界最耐用、最經濟的路面反光標記,加上已訂有中國國家標準CNS13762,同時符合政府採購法26條之規定,各使用單位使用此產品提供用路人安全時,不會有國賠之疑慮,而目前使用CNS13762卻仍造成困擾,在規格設計上都沒有問題,但偶爾卻發生得標廠商以來路不明之級外品魚目混珠;或以他人之「合格品」檢驗,取得合格報告後,現場卻是埋設其他公司的產品;或者以表面塗上透明漆欺瞞檢驗人員,以通過「鋼球衝擊試驗」等,但這些都是驗收的執行問題,和產品本身無關。
如果一切按CNS規格設計,且按規定抽驗、驗收,360˚玻璃反光標記,依法、依理仍是最好的選擇。
(1)在民國88年為全世界第一家所設計推出,目前國內及大陸、法國等廠商均是模仿敝公司之產品,但其他業者的玻璃強度都明顯不足,只有敝公司的1/2~1/5左右,萬一被重車輾破後,呈現銳利的玻璃塊,容易刺破車胎。
(2)最近推出電池耐用10年之新產品,可能會引發國內外業者另一次模仿的熱潮。
(3)產品分兩型:
閃爍型:交通警示用途。(依全世界之交通慣例)
恆亮型:公園景觀或公共工程造景用。
十多年前,廠商在開發此產品,都是以「電鍍」方式做底部的反光膜,但因不耐用,一兩年後確有變黑之情形。
以本公司為例,早在17年前就發展新的技術做反光膜加工處理,並沒有上述之問題。
但若干工地因施工不良,孔挖太深,標記因下沈,只剩下一小部份凸出凸出路面,而且因使用黑色瀝青膠作黏結劑,黑色瀝青膠幾乎包覆大部份的反光標記之頂端,加上光線折射的關係,白天看好像「變黑」,但實際上取樣檢驗,其底部仍保持金屬光澤!
但目前市面上確實仍有以「電鍍方式」的產品在流通,包括中國大陸之產品,以及法國有色玻璃反光標記。(該產品在歐洲使用半年就發生褪色之情形)
敝公司的「閃電牌」360∘玻璃反光標記,幾年來已建立良好之領導品牌口碑,上述指控應不是針對敝公司之產品。
